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经理职业管理应该脱钩,根据深化项目目标责任制的要求,探索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由职业经理人向事业合伙人过渡,使项目经理职业发展更加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息技术的进步,建筑行业也取得了迅猛的发展。在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情况下,企业需要不断提升管理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也急需大量训练有素的各类管理人才,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对于企业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提升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目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实施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不仅提升了工程项目的综合效益,也有效地规范了项目的管理行为。为确保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顺利过渡到建造师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原建设部颁布了关于《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过渡通知》),该文件对于解决建造师制度存在的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该文件也有效地维护了已持有项目经理资格证人员的切身利益,可以有效地缓解工程项目持续增长的要求和项目经理数量不足之间的矛盾。当前,正确认识项目经理和建造师资格之间的关系,并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项目经理职业管理和建造师职业资格管理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建造师。何谓建造师,即国家对于专业的技术人员所实施的职业资格管理。对于从事建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而言,要先取得建造师职业资格,参加国家开展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以后,通过注册,才可独立从事某一建造活动,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属于一种管理行为,其所针对的对象主要为专业技术人员,所管理的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市场准入和资格认证。
项目经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个管理活动中,项目经理属于特定管理者,是企业对项目管理工作所设的一个一次性组织的领导者,其所处地位非常重要。在《过渡通知》中明确指出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项目经理这一岗位是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工期以及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岗位。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中明确规定了项目经理是按照企业法人授权内容、范围以及期限,全面且全过程管理工程项目自开工到竣工验收。在工程项目上,项目经理属于一次性责任主体以及授权管理者。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项目经理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来履行其岗位职责,在授权的范围内履行各种权利,同时接受来自企业的监管以及考核。
项目经理职业管理和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之间的联系。从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情况来看,是否还需要项目经理,答案是肯定的。由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建造师经注册后,有权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同时原建设部《过渡通知》中也明确规定了于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全面实施后,还需要坚持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此外,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规中也均明确指出于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坚持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要注意的是在这里所指的项目经理,其范围并非只有以往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同时还包含整个项目全过程管理中的项目经理。由此可见,无论是以项目管理企业作为业主,还是工程总承包所实行的代建制项目管理;无论是全过程项目管理承包、服务,还是阶段性的管理承包、服务,只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均需要实施项目经理责任制。
对此,就项目经理职业资质管理与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之间的关系,可总结为以下几点:第一,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是项目经理资质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并非取消项目经理这一岗位;第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对于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管理的作用是有利于项目经理整体素质的提升,同时也是健全项目经理职业化管理制度、知识体系,推动项目经理职业化、与国际有机接轨的重要举措之一,而非替代项目经理;第三,明确将来担任项目经理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因受自身经验、综合能力以及业绩等有关因素的限制,即便是已通过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也有可能无法担任项目经理这一岗位,而这些人相对于那些未获得建造师资格的技术人员而言,可以作为后备力量,在实践中应重点进行培养;第四,在选择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时,应坚持从取得建造师或者其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中来进行挑选。
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若干建议
拓宽项目经理选拔渠道,增加项目经理后备力量。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应以培养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的人才作为目标,其人才选拔要满足企业对项目经理能力与综合素质的要求。因此,要有充足的、素质相对较高的项目经理后备人才储备。要严格规范资格考试的相关制度,扩充建造师人才的储备数量,尤其是具有一级建造师资质的项目管理者。同时,要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相关人员积极地参与资格认定的培训与考试活动,使企业具有建造师资格后备人才的数量不断增多,不断地拓宽企业项目经理选拔后备人才的人才选拔空间,促进企业项目经理队伍职业化建设。
加强项目经理培训教育,全面提升项目经理综合素质。针对目前项目经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情况。应站在战略的高度认识到,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能力、人才品德以及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全面实施项目经理素质教育,为建筑事业的发展提供更为广泛且坚强的智力支撑以及人才保障。同时,鼓励项目经理积极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考试,获得资格认证。此外,还需对已获得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实施继续教育,结合行业需求,在项目经理上岗之前实施统一的业务培训。项目经理也要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修养,认识到自身所承担的重大责任,增强成就感以及使命感。
完善项目经理职业发展规划,拓展项目经理发展空间。传统的项目经理培养理念就是把优秀的项目经理逐步的选拔到领导岗位上,这样势必造成项目经理尤其是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素质项目经理人才的流失,使现有的项目经理人才数量很难满足企业的现实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因此,从职业生涯规划的层面,要完善项目经理职业规划,理清项目经理职业发展的障碍,拓展其发展的空间,采取行政与技术并行的职业规划思路,明确项目经理未来的职业发展走向,以职业化作为项目经理发展的基本方向。同时,对项目经理职业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各个级别的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任职期限、薪酬待遇等方面要求,拓展项目经理职业发展空间。
建立健全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经理队伍职业化建设,要依据现代职业化的管理理念,完善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与管理理念相适应的职业队伍管理机制,促进项目经理履职能力与项目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一是要不断地创新企业项目经理的选拔与任用等机制。在项目经理人才的选拔与任用的过程中,要依据分层次管理理念,建立健全项目经理人选推荐、任用选择、管理与使用等机制,选人用人的基本原则按照:“重人品、看能力、比贡献、凭业绩”的基本思路,在选人上要考察选择对象在项目管理能力上是否具备合格项目经理应该具有的能力,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是否适应任职项目经理岗位的实际需要,其组织管理的能力强弱、与群众的关系基础也是不容忽视的考察标准。二是要建立完善的项目经理职业化考核评价制度。按照深化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建立相对完善的项目经理的考评管理机制,实施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使阶段性考核与项目最终目标考核互补结合,注重项目管理的效益情况考核,根据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及时考核项目经理的业务能力、管理责任的落实、管理效能的发挥等履职情况,通过完善的考评机制推动项目经理的履职能力的不断提升,有效地促进企业项目经理的职业化建设。
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经理职业管理应该脱钩,探索项目经理的事业合伙人制度。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在改革过程中所获得的一个重要成果,适应了市场机制。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人才,不管是建造师,还是项目经理都需纳入到企业人才培养规划中,在人才资质的门类上对不同性质和不同层次的技术人员进行区分,以达到人才职业资格体系优势互补的目的。因此,在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中,应充分利用当前的机制,将取得建造师资格当作企业发展的长远要求,使其得以自然成熟。而项目经理则需顺应当前市场需求,根据企业实施大项目部制的实际情况,采取项目经理职业管理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脱钩并行的管理方式,这样有利于稳定大项目经理部团队建设,还便于二者职责和职业范围的清晰区分,使二者各自所具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同时,根据深化项目目标责任制的要求,探索企业项目经理由职业经理人向事业合伙人过渡,强化项目经理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使项目经理职业发展更加适应项目管理需要,促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本文2015年发表于《施工企业管理》)